有的孕妇在妊娠期间,尤其是妊娠早期,会出现全身或局部性皮肤瘙痒,程度有轻有重,严重时能令人坐卧不宁,难以忍受,这种病症就叫妊娠痒疹。通常将其分为急性痒疹、慢性痒疹和症状性痒疹三型。皮疹于分娩后1个月内自行消退,瘙痒也随之消失。也可以持续数月或下次妊娠时有可能再发,有人认为妊娠痒疹是一种轻型妊娠丘疹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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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病的病因不清楚,但多倾向于自身免疫性疾病有资料表明患痒疹的孕妇皮肤敏感性常常高于无痒疹孕妇且同时患荨麻疹哮喘等过敏性疾病者并不少见,检查皮肤划痕试验呈阳性,血液中嗜酸性细胞明显增多,妊娠期绒毛膜促性...
临床表现:初孕妇通常不患妊娠痒疹临床上常按皮疹出现的时期分为以下两型:1.早发型妊娠痒疹由于发生在妊娠前半期,尤其多在妊娠第3、4个月时发生而得名。丘疹好发于四肢伸侧躯干上部上臂、股部呈两侧对称分布圆...
本病须与妊娠瘙痒性丘疹及斑块病(prurticurticarialpapulesandplaqueofpregnancy)相鉴别后者的特点有:多见于初孕妇妊娠36周以后发病瘙痒剧烈,皮损好发于膨胀纹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