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分为早、中、晚三个阶段。早期妊娠为妊娠12周末以前,中期妊娠为第13周至第27周末,晚期妊娠为第28周及以后。妊娠后全身各个系统均发生一系列显著的生理改变,以适应不断增中的生理负担的需要,并持续整个妊娠期,分娩后2-6周这些改变才逐渐恢复到怀孕前的生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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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经:凡已婚育龄妇女,平时月经正常,突然月经过期10日以上,均应考虑到妊娠的可能。2、早孕反应:约半数妇女停经6周左右,出现不同程度的恶心、厌油、食欲不振、呕吐、头晕、乏力等症状,自12--1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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