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头痛的诊断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
(1)头痛是长期的、反复发作的、时轻时重,常伴有失眠、健忘等大脑功能失调的症状。
(2)头颅、五官、神经系统检查未发现有器质性改变的依据。
(3)排除颅内器质性病变所致的头痛,如颅内肿瘤、感染、寄生虫以及脑血管病等。为此,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如眼底检查、脑电图检查,必要时做腰椎穿刺检查脑脊液、头颅CT或脑血管造影等特殊检查。
(4)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随时调整诊断。
总之,对头痛的诊断应慎之又慎,必须先排除器质性头痛,而后方可诊断为功能性头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