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了解的妊娠疱疹要义
医网摘要:妊娠期有的孕妇可发生以水疱为主的疱疹性皮肤病。一般认为在妊娠期产生了不正常或过多的黄体酮,皮肤致敏而发生本病,分娩后能够自行缓解。临床表现:本病是一种少见的庖疹性皮肤病。多发生在妊娠四至五月,也可发生在妊娠早期和晚期。极少数患者可在分娩后发病。
妊娠期有的孕妇可发生以水疱为主的疱疹性皮肤病。一般认为在妊娠期产生了不正常或过多的黄体酮,皮肤致敏而发生本病,分娩后能够自行缓解。
临床表现:本病是一种少见的庖疹性皮肤病。多发生在妊娠四至五月,也可发生在妊娠早期和晚期。极少数患者可在分娩后发病。
本病易发于四肢。尤其是手。足,臀、脐周、腹部,头面等处。发疹前周身不适、发热、畏寒、剧痒、以后出现多形性皮疹。表现为红斑水疱。呈环状排列。类似疱疹样皮炎。以后水痘融合成大疱,疱破后形成痴皮。痂皮脱落后留下色素沉着。发作与缓解变替,间隔数周发作一次,随后逐渐缓解。每次发作引起剧烈的瘙痒,可以出现发高烧至4l℃的症状。
本病多发生在第一次或第二次妊娠时,也可以在以后的妊娠期发病。分娩的婴儿皮肤上偶见疱疹样发疹,不予治疗在数周内可以自愈。
妊娠疱疹一般在分娩后数日内症状减轻,多数人在分娩后3个月恢复正常,也有个别的推迟到7个月。当分娩后第一次来月经时。常有轻微发作,每次经期发作可达二年之久。口服避孕药可引起本病的复发。
孕妇患有此病应该注意营养,补充钙剂及维生素c、维生素B6,并对症治疗。局部可用止痒和预防感染的药,如炉甘石洗剂,2%土霉素锌氧油或10%龙胆紫锌氧油。
责任编辑:邝宝强 本文来源:http://jibing.ewsos.com/zy/20101208/3336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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