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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哮喘,安全渡过妊娠期

医网摘要:患有哮喘的妇女怀孕后必须积极妥善地采取措施防治哮喘的发作,以期顺利安全地渡过妊娠期,并保证正常分娩。

  患有哮喘的妇女怀孕后必须积极妥善地采取措施防治哮喘的发作,以期顺利安全地渡过妊娠期,并保证正常分娩。为此,可采取以下方法:

  (1)预防措施:哮喘妇女怀孕后应尽可能避免促发哮喘的因素,例如花粉、灰尘、煤烟味、香料、冷空气和宠物等,禁止吸烟和避免被动吸烟,避免精神紧张,防止呼吸道感染。积极治疗“潜在”性疾病。订褥和枕头需外套不透气的套子,每周用60℃的水洗涤床被,室内湿度保持低于50%。在使用吸尘器吸尘时应戴上口罩。此外,在空气中过敏原浓度增高的季节里应避免中午外出。对于一些长期吸入糖皮质激素的哮喘孕妇不应突然停药,因为至今尚未发现吸入糖皮质激素对孕妇和胎儿有特殊影响。轻、中度哮喘患者在已知怀孕或准备怀孕时,可改用吸入色甘酸钠,无致畸作用,对孕妇也无不良影响,是妊娠性哮喘首选的预防药品。

  (2)观察病情的措施:对哮喘孕妇和胎儿都需要用适当的检查方法以观察病情的变化。孕妇每时定期用峰速仪测量最大呼气流速,一直应用到分娩前,这是因为最大呼气流速可间接估计气道高反应性和气道过敏性炎症,不仅如此,在孕妇出现胸闷、气急症状时还可以作为鉴别诊断的客观依据之一,以便及早发现胎儿缺氧的情况;还有一些孕妇哮喘的表现虽然不明显,但最大呼气流速已有下降,这时提示胎儿供氧不足,已存在潜在性危险,需要立即进行合理的治疗。此外,对胎儿也要定期监测,除观察胎心和胎动外,必要时还要进行电子胎心监测。

  (3)药物治疗的措施:要根据孕妇哮喘发作时的国重程度选择适当的药物。

  1、如果哮喘发作每周少于2次,夜间哮喘发作少于每月2次,可选用β2激动剂,每次2揿,每4小时1次。上述两种β2激动剂经过吸入、口服等途径,在常规剂量下对胎儿没有损害作用。如果用药后孕妇气喘消失,最大呼气流速恢复正常,则吸入β2激动剂暂停,改为气喘出现时再用。如果症状控制不理想,可加用口服茶碱类药物,一般用长效氨茶碱,每晚服1片,以便控制夜间哮喘,有条伯的话,在使用茶碱类药物时争取测定血清茶碱浓度。

  2、当孕妇吸入β2激动剂需要量增加或每日需要常规应用才能控制哮喘发作,这提示哮喘病情已由轻度转为中度,需要应用吸入糖皮质激素,经长期观察,每日丙酸倍氯松200-800微克的剂量一般认为对胎儿无副作用,成为吸入糖皮质激素的首选药物。如果病情未能控制,可加用口服强的松一般采用每日或隔日顿服。

  3、当孕妇哮喘严重发作时,需静脉滴注氢化可的松1-2天,气喘好转后立即改用口服强的松和辅用吸入丙酸倍氯松,并逐渐减少直至停用口服强的松,单用吸入丙酸倍氯松维持,亦可合用其它平喘药物。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以前对哮喘孕妇应用糖皮质激素抱有较多顾虑,担心对孕妇尤其对胎儿有不利的影响。近年来国外学者经长期动物实验和临床观察,特别是通过药物动力学研究证实,氢化可的松、强的松和强的松龙对胎儿没有多大作用,而地塞米松进入胎盘的浓度较大,对胎儿的作用和对孕妇的作用相似。根据以上结果,如果哮喘孕妇因病情需要应用口服强的松、强的松龙或静滴氢化可的松,对孕妇和胎儿来说还是安全的,但地塞米松则不宜用。此外,在妊娠前3个月也应尽量避免全身使用糖皮质激素。某些糖皮质激素依赖的哮喘,应尽量改全身用药为吸入用药,其中首选丙酸倍氯松。对于此类病人,分娩过程是关键,应在进入产房时给予适量的糖皮质激素,防止分娩时生理性紧张导致体内糖皮质激素下降,哮喘发作。非糖皮质激素依赖的妊娠哮喘,则应尽量少用或不用糖皮质激素。


责任编辑:王秋琳 本文来源:http://jibing.ewsos.com/ck/20100927/308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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