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源性抑郁症:
存在下列症状之一者,应考虑内源性抑郁症的可能:
1、即往有躁狂或抑郁发病史。
2、家族中有躁狂或抑郁病史。
3、本次病程过程中躁狂表现。
4、有精神运动性迟滞。
5、早醒或症状有晨轻晚重的变化。
6、内脏功能低下,食欲减退或体重减轻,而无躯体疾病的存在。
7、自罪观念,任何幻想或妄想
8、严重的自杀企图或多次自杀未遂。
9、生活不能自理,自知力严重缺乏。
(2)反应抑郁症: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反应性抑郁症的可能:
1、急性起病,病程不到半年。
2、由明显环境因素诱发,且症状与环境因素有关。
3、精神创伤常萦绕于脑际,难以摆脱。
(3)药物所致的抑郁状态:
患者可能找到使用药物病史。
(4)器质性疾病或躯体伴发的抑郁状态:
可找到器质性病变。
(5)其他神经症和精神病伴发的抑郁状态:
除抑郁症状外,患者无神经症和精神病其他症状。
抑郁症的诊断:
(1)符合神经症诊断标准。
(2)以持久的轻度至中度抑郁为主要临床相,伴有以下症状至少三项。
1、兴趣减退,但未丧失。
2、对前途悲观失望,但不绝望。
3、自觉疲乏无力或精神不振。
4、自我评价下降,但愿意接受鼓励和帮助。
5、不愿意主动与人交往,但被动接触良好,愿意接受同情和支持。
6、有想死念头,但又顾虑重重。
7、自觉病情严重难治,但主动求治,希望能治好。
(3)存在下列症状中的任何一项
1、明显的精神运动性抑制。
2、早醒和症状的晨重夕轻。
3、严重的内疚和自罪。
4、持续食欲减退和明显的体重减轻(并非躯体疾病所致)。
5、不止一次自杀未遂。
6、生活不能自理。
7、幻觉和妄想。
8、自知力缺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