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高通气综合征的诊断仍限于临床诊断,主要根据可疑的症状、过度通气激发试验部分或完全复制出主要症状、在排除其他器质性疾病的前提下,做出临床诊断。
nijmegen症状学问卷列举了高通气综合征的十六项常见症状,包括胸痛、精神紧张、视物模糊、头昏、精神混乱或对周围的情况完全不加注意、呼吸深而快、气短、胸部发紧或不适、腹胀、手指麻木或针刺感、呼吸困难、手指或上肢强直、口唇周围发紧、手脚冰冷、心悸或心慌、焦虑不安。根据症状出现的频繁程度计分:0=从来没有,1=偶而,2=有时,3=经常,4=频繁。十六项症状总积分达到或超过23作为症状学诊断标准。少数病人为频繁的急性发作过程,对这类病人的计分方法为:1=0-3次/每月,2=1-2次/每周,3=3-6次/每周,4=每天1次或更频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