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温升高超出正常范围(口腔温度>37.3℃,直肠温度>37.6℃),或一日内体温变动范围超出1.2℃称为发热。在大多数情况下,发热是人体对致病因子的一种病理反应和表现。临床上将发热分为低热(37.3~38℃)、中等度热(38.1~39℃)、高热(39.1~41℃)和超高热(>41℃)。体温升高在37.5~38℃(口腔测温)并排除生理性原因,持续2周以上者,称为慢性低热。